JINGHONG

套管头及井口装置配套包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18-0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我公司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顺利通过检测验收,取得《京鸿石油钻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套管头及井口装置配套包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持环监(验)字【2017】第323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京鸿石油钻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套管头及井口装置配套包装项目
单位:京鸿石油钻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武强县北代乡东提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
建设内容包括包括车间、库房、办公楼等。年产2500个木质包装箱。
工程投资:56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京鸿石油钻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运方
联系电话:13831887965
邮箱 :523336443@qq.com
传真:0318-3753118
通讯地址:河北省武强县东堤工业区
邮政编码:0533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沐烨
联系电话:18603219222
邮箱:769330630@qq.com
传真:15930119539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邮政编码:050000

四、公示信息

京鸿石油钻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套管头及井口装置配套包装项目于2017年10月建成并通过武强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武环表[2017]32号)。2017年11月针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期间委托河北持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测并编制《京鸿石油钻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套管头及井口装置配套包装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持环监(验)字[2017]第323号)。

项目于2018年1月4日京鸿石油钻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套管头及井口装置配套包装项目编制完成《京鸿石油钻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套管头及井口装置配套包装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并组织验收工作组会议,提出验收组意见,企业不需要整改。企业依照武强县环境保护局规定于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4日在公开栏向农村居民公示验收报告。公示周期总共为30个自然日。